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支票

  1.支票种类
  2.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3.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4.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