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公司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2)募集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