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
  (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3)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监事。
  (5)监事任期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
  2.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1)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