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股东会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链接】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2)人事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事务管理权
  ①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②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③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④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