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学习: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

  1.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