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职称《经济法》答疑:附条件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

【学员提问】
老师您好: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由进行抗辩,但法定撤销情形中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可以行使撤销权呢?怎么理解? 虽然老师解答过,但还是不理解。
【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也就是说,赠与合同是有效的,赠与人不能因为受赠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而主张赠与合同无效。但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使赠与合同由有效变为无效的权利。
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除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外,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不能因为受赠人未履行所附义务而对合同的效力进行抗辩(这句话意思是,赠与人不能因为受赠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而主张赠与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