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及利润分配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6-08-12 14:06 责编:admin
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及利润分配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来源
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基金资产估值引起的资产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利润分配
分配的两种方式:一是分配现金,二是分配基金份额。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封闭式基金一般采用现金方式分红。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利润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基金利润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利润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作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对货币市场基金的利润分配,中国证监会有专门的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具体而言,货币市场基金每周五进行收益分配时,将同时分配周六和周日的收益;每周一至周四进行收益分配时,则仅对当日收益进行分配。投资者于周五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周五和周六、周日的收益;投资者于周五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周五和周六、周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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