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交易、远期交易与期货交易
通常可以根据交易合约的签订与实际交割之间的关系,将市场交易的组织形态划分为3类。
(一)现货交易
现货交易的特征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以现款买现货方式进行交易。
(二)远期交易
远期交易是双方约定在未来某时刻(或时间段内)按照现在确定的价啭进行交易。
(三)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的远期交易。
在现实世界中,很难对现货交易与远期交易作出截然的划分,我们经常看到现货交易中普遍存在交易合约订立之后一段时间内才进行结算的例子。比如,在很多股票交易所中,买卖成交后并不立即进行资金和证券的清算和交收,而是在几个交易日内完成结算程序。因此,很多人认为远期交易本质上是现货交易的一种特殊情形,将其称为远期现货交易。
从表面上看,期货交易似乎只是将远期交易中的交易标的和交易安排进行了标准化处理,但实质上却与以获取标的物为目的的远期交易和现货交易迥然不同。尽管交易双方也可能到期进行合约的结算。但多数情况下,期货合约并不进行实物交收,而是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交易、平仓了结;而且,交易双方并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交易对手的情况。
不过,随着交易技术及市场制度的发展,很多传统上被认为是场外交易的远期市场已经越来越多地采用了主合约制度,交易双方在格式化的主合约基础上调整形成个性化的交易合同,这使得远期交易也带有了一一定的标准化色彩,区分期货交易与所谓变相期货交易成为监管者面临的技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