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科目第五章*9节“股票网上发行”的知识点,请考生们查看!
 
  一、股票网上发行
  1.含义
  股票网上发行是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新股发行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销售,投资者通过证券经纪商进行申购的发行方式。
  2.类型
  (1)网上竞价发行。在我国,新股网上竞价发行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自己作为*10的卖方,按照发行人确定的底价将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输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发行专户;投资者则作为买方,在指定时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会员交易柜台,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及限购数量,进行竞价认购的一种发行方式。
  网上竞价发行除具有网上发行的优点之外,还具有市场性、连续性的优点。
  (2)网上定价发行。新股网上定价发行是事先规定发行价格,再利用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来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即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按已确定的发行价格向投资者发售股票。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与网上竞价发行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两点:
  一是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不同。定价发行方式事先确定价格;而竞价发行方式是事先确定发行底价,由发行时竞价决定发行价。
  二是认购成功者的确认方式不同。定价发行方式按抽签决定;竞价发行方式按价格优先、同等价位时间优先原则决定。
  自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制度。
 
  二、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程序
  1.基本规则
  (1)申购单位及上限。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6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总量的1%o,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确定的申购上限,且不超过999999500股。
  (2)申购次数。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时,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9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新股申购一经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3)申购配号。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4)资金交收。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如果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余额不足,不足资金部分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
  2.操作流程
  (1)投资者申购。
  (2)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
  (3)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2日)。
  (4)申购资金解冻(T+3日)。
  (5)结算与登记。
  3.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1)发行公告的刊登。
  (2)已经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3)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回拨。
  (4)网下股份登记。
  4.网上增发新股的申购
  增发新股是已经上市的股份公司再次向社会发行股票,也可以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网上增发新股申购的一般操作程序与新股网上发行申购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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