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从业《投资基金》: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准入条件
  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符合下列条件:
  1.经营行为规范,管理证券投资基金2年以上且最近1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监管机构责令整改,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
  2.已经配备了适当的专业人员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3.已经就防范利益输送、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制定了有效的业务规则和措施;
  4.已经建立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内容以及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
  5.已经建立有效的投资监控制度和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6.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确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