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要点解析: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资格条件
  个人申请注册登记为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2.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3.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4.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5.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6.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7.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