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6年7月23日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考试计划,我会将于7月23日举办2016年第七次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我会对此次考试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考试城市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银川、乌鲁木齐、宁波、厦门、拉萨30个城市。
二、考试科目及场次安排
在原计划安排一般从业资格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增加《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两个科目的专项资格考试。

日期

  场次

  时间

  考试科目

723

*9场

8:30-11:30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8:30-10:30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二场

13:00-15:00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第三场

15:40-17:40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