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解除;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院规定的招生体检要求。
2、通过“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退役士兵免文化课考试资格审核。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组
为确保我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总体部署和组织实施我院专升本招生工作,统筹做好我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职业技能测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小组
领导组下设招生宣传、招生录取、考务、保密、视频监控、网络技术、疫情防控、后勤、保卫、资格审查等工作小组,在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
招生宣传组:教务部牵头,宣传统战部配合。负责发布招生方案与招生信息,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招生录取组:教务部负责。负责招生计划核定,测试成绩公示,招生录取,拟录取结果公示与上报,计划完成情况上报和预录取手续办理等工作。
考务组:教务部牵头,实验实训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相关专业系配合。负责制定发布考生测试须知,制定测试流程,选聘与培训监考人员,签订监考工作责任书,组织实施测试工作,负责受理测试成绩复查工作。
保密组:教务部牵头,保卫部、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配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负责试题的运送、保管、导入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视频监控组: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负责。负责测试期间考场录像监控系统的操作、维护和管理,实时监控考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考点的主考报告。对全程监控数据做好备份并妥善保管。
网络技术组: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负责。负责配合考务组制定线上测试备用方案,为线上远程测试提供技术服务。
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部牵头,保卫部配合。负责测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考务人员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工作,做好考生与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登记排查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后勤组:后勤保障部负责。负责司铃、水电、用餐等后勤服务工作。
保卫组:保卫部负责。负责考试期间车辆存放、考点的封闭和安全保卫工作。
资格审查组: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和各系部配合。负责对入学新生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查模式
学院采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查模式。
(一)测试内容和分值
我院6个专升本招生专业,对应4个专业大类,各专业大类测试分值见下表:

序号

专业

专业大类

分值

1

财务管理

01财经类

100

2

能源经济

01财经类

100

3

测绘工程

07建筑水利类

100

4

资源勘查工程

09地质矿业类

100

5

采矿工程

09地质矿业类

100

6

安全工程

11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100


职业技能测试按专业大类组题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分为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测试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思想政治修养测试两部分,成绩各占50%,测试形式采用机考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
(二)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山西能源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swnyxy.tyyz.tech:90/index.php/cms/index.html
(三)测试成绩核定
考生测试成绩由计算机阅卷生成,经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组核定后,在山西能源学院官网公布,同时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一、录取
1.分数线划定办法
根据测试成绩,结合各专业报考人数情况,统筹安排,分别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录取办法
如报名考生数少于或等于学院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如参加测试考生数多于学院招生计划数时,则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当成绩相同时,专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服役期间表现好者优先录取。
3.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二、新生待遇
免于文化课考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收费标准、教学管理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三、资格审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一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格审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监督机制
1.为保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考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351)3175662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五、违规处理
凡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六、咨询电话
教务部招生办公室:(0351)2167670、(0351)317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