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关于部署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教育厅、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专升本招生文件的相关要求,从2022年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人员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由招生本科高校自主组织实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成立退役军人专升本职业技能考察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退役军人专升本的招生工作。
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招生的副校长担任;委员由教务处处长和相关院系主任担任;秘书由教务处分管招生工作的副处长担任。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
(2)审核学校退役军人专升本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及材料。
(3)负责学校退役军人专升本招生工作,组织召开退役军人专升本招生相关会议。
(4)负责对退役军人专升本招生录取争议的仲裁,讨论和决定重大招生问题。
(5)负责对退役军人专升本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6)服从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协助地方招生委员会完成招生方面的相关工作。
(7)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宣传录取组、资格审核组、考务组;成立旅游专业考试组、园林专业考试组、美术专业考试组、体育专业考试组、音乐专业考试组、舞蹈专业考试组。
1.宣传录取组受学校退役军人专升本招生委员会的领导,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组员招生办公室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招生宣传工作,编写、制作、发行招生宣传材料。
(2)做好退役军人专升本招生网页建设,负责招生录取信息及录取名单的及时发布。
(3)负责招生宣传稿件的审定和文章、信息的审查,及时报道招生录取工作的进度。
(4)负责整理退役军人专升本新生的档案。
(5)根据录取结果,进行通知书的发放。
2.考务组全面负责考务监督工作,组长由教务处(招生办)负责招生的副处长担任。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上下联系及各组间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监督、管理考务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协助正、副主考处理考试中发生的问题,负责填写考试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记载栏。
(2)协助主考召开有关会议,实施考试管理,负责对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监考人员严格按照《监考守则》实施,另外还提出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易发事件,严防试卷的泄密及丢失事件讨论考生中可能出现的作弊手段,以提高监考人员的警惕,提高监考质量。
(3)巡视考场,对每一场考试进行有组织的巡考工作,及时发现监考和考试舞弊行为。有条理的指导监考工作、解答疑难问题、处理偶发事件。
二、各专业职业技能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退役军人专升本免试的文件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1.组织机构
相关院系成立专业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各院系部书记和主任、各专业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测试实施方案。
(2)负责制定测试流程和评分细则。
(3)负责审定测试试题。
(4)负责成立测试考评组并指导其工作。
(5)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的问题等。
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及考生报名情况,组建若干职业技能考核组(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测试组数量)。各测试组设主任评委1名,评委2名,工作人员2名。测试组成员由相关院系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名,经职业技能考察招生委员会批准后组成。有直系亲属参加招生报考的不得担任测试组成员。
主要职责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工作。
2.考核形式与流程
按照考生报名序号,分组由测试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具体分组情况可根据报名人数,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或到校查询并根据自己的组别按照测试时间安排参加考核。具体各个专业的技能考核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流程:考生根据网站公布信息找到自己所属组别→进行资格审查→在候考区等待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候考区→进行第二次资格审查→考生抽签后按序号进入测试室进行职业能力测试。
测试要求:设置测试室和候考室,在测试开始前,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需到候考室,等待资格审查。测试开始后,未进行测评的考生在候考室等候安排,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测试室设专人值守,除评委、纪委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出入。
3.评分标准与方式
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根据各个专业退役军人专升本技能考核测试评分细则,由测试组评委对考生考核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工作人员汇总后的得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评分结果不作解释。
测试组评委在评分时应严格遵守《各个专业退役军人专升本技能考核测试评分细则》的有关规定。
4.测试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实施监督。一经发现测试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反《退役军人专升本技能考核评委守则》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应终止测试资格并视情提出处理意见。监督人员不得干扰测试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建议。
三、职业技能考核命题保密责任书
安全保密工作是本次单独招生入学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遵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学校退役军人专升本招生职业技能考核方案的要求,兹签订保密责任书如下:
1.由我校命题的退役军人专升本招生招生职业技能考核试卷在解密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在命题工作中,明确保密性质、保密期限及泄密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2.本责任书涉及的保密期限自报名工作开始至职业技能测试结束止。在保密期限内,未经校方同意,不得泄露、使用、转让试题。
3.对在保密期限内不得互相传递有关试题信息、资料等,遵守保密要求,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4.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职业技能考察招生考试领导组报告任何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本年度本人无直系亲属参加单独招生的考试。
如违反以上规定,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或接受行政处分。
命题人、工作人员(签名):
四、职业技能考核评委守则
1.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进入考场时必须佩带评委证,仪表端庄,服装整洁;务必将通讯工具放入考场手机袋。
3.评分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严禁徇私舞弊。
4.测试期间评委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考场内吸烟。
5.成绩当场评判,一经写成严禁涂改。
6.对未公开宣布的事项,要严格保密,严禁外传。
7.主任评委全面负责所在考场的考务组织、监督保密工作。
评委(签名):
五、职业技能考核工作人员守则
1.工作人员自觉接受职业技能测试领导工作小组和考务办公室的工作安排,遵守纪律,恪守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2.按照考务办公室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熟悉和掌握有关规定,明确任务要求。
3.主动维护考场纪律。制止闲杂人员在考场附近逗留、观望和喧闹。
4.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务必将通讯工具放入考场手机袋。不得在考场内随意走动,更不得给考生任何提示或暗示,严禁吸烟。
5.计分员统计成绩时,要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严禁更改任何分数。对登记错误需要修改的分数,必须报请主任评委审核,并签名备案。考试成绩一经核定,立即封存,不得向任何人透漏。
工作人员(签名):
六、纪检监督员工作职责
1.对考生资格复审进行监督;
2.对考点封闭情况进行监督;
3.按照职业技能测试评委、工作人员守则对其工作行为进行监督;
4.对职业技能测试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监督;
5.对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复核进行监督;
6.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及社会投诉;
7.对职业技能测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场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终止考评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