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会计学里的混合销售和兼营?

如何区分混合销售和兼营,谢谢?

S同学
2021-10-23 07:19:21
阅读量 273
  • 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如何区分会计学里的混合销售和兼营?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混合销售是一项销售行为,虽然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但二者之间有直接关联或互为从属关系。如商场销售空调的同时提供送货上门、安装服务。混合销售关键点是需要同时具备:(1)同一项行为。(2)同一服务对象。即是同一项行为且同一服务对象,就适用同一个税率。

    兼营是指纳税人发生的经济业务有两项或两项以上销售行为,但是这二项或两项以上行为没有直接的关联和从属关系,而是互相独立的。比如纳税人既有销售货物业务,又有仓储保管业务,还有代理经纪服务,这些服务都是独立的,没有直接关联和从属关系,所以是兼营行为。

    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帮助到你,如有疑问欢迎同学继续提问,备考加油!


    以上是关于会计,会计学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1-10-23 07: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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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刘同学
    如何区分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
    • 姜老师
      你好,混合销售强调“同一”比如销售一台空调给客户A,同时给A进行安装,这就是混合销售,既有销售行为又有安装劳务行为, 兼营行为没有同一性,比如酒店提供客服服务,同时又提供商品出售;A上午住店,B晚上在酒店买东西
    • 刘同学
      对不起老师 我还是觉得没什么不同
    • 姜老师
      混合销售强调“同一”比如销售一台空调给客户A,同时给A进行安装
    • 刘同学
      兼营行为A上午住店,B晚上在酒店买东西
  • 『同学
    老师,如何区分兼营和混合销售?
    • 颜老师
      1、混合销售:按照现行的 财税〔2016〕36号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2、兼营行为:纳税人从事不同业务取得的收入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 3、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 4、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
  • s同学
    如何区分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
    • 徐老师
      1、混合销售:对于纳税人从事业务,如果一项业务取得的收入从属与另一项业务,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如饭店内设商店,饭店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是要缴纳营业税的。但是内部设立的商店一般是针对到饭店吃饭的顾客服务的,也就是说商店取得的收入与饭店经营有从属关系,所以判断为混合销售行为。其次,由于其主业是饭店经营,属于营业税行为,所以判断为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
      2、兼营行为:纳税人从事不同业务取得的收入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
      如某饭店同时开设餐厅、客房又开设商场,到餐厅消费的,不一定到商场买东西到商场买东西的,不一定要住宿。所以餐厅、客房、商场取得的收入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分别核算的,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1)在把握混合销售行为时应注意三个“一”。
      ①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
      ②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③混合销售只征收一种税,即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
      (2)把握兼营非应税劳务时注意二个“两”。
      ①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包含两种业务,即包括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②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是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即货款向两个以上消费者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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