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为什么不能用1250/(1+17%)?

视同销售,为什么不能用1250/(1+17%),1250是计税价格啊

鱼同学
2017-05-10 19:52:25
阅读量 254
  • 李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和蔼近人 因材施教 和颜悦色 诲人不倦 严师畏友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视同销售,为什么不能用1250/(1+17%)?我的回答如下:

    学员,您好。

    这里的计税价格是不含税的。


    以上是关于会计名词,视同销售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17-05-11 10:11:12
加载更多
版权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 雪同学
    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为什么不视同销售。老师能讲一下视同销售吗
    • A老师
      你好,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属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属于视同销售,如果是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 属于视销售的。 目前税法中将以下七种行为归入视同销售行为: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 A同学
    什么要视同销售 什么不视同销售
    • T老师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包括以下八种: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 A同学
      不视同销售主要是针对外购的,总共三种 外购的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 T老师
      请问老师 在建工程领用自己购进的原材料或者自己买入的库存商品和自己制作的库存商品有什么区别吗
    • A同学
      这个都是不视同销售的,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用于不动产的需要分期抵扣呢
    • T老师
      老师 那给职工发非货币福利 发自己的购进原材料 库存商品 或者自己生产的产品 要视同销售吗
    • A同学
      上面已经说了呢,购进的用于职工福利费不视同,自产的视同销售
  • 风同学
    老师,领用自产产品用于建造厂房,为什么不能视同销售啊,自产的对内不是视同销售吗
    • 陈老师
      经用外购的才视为销售,经用自产的是不视为销售的,经用自产的不存在增值行为!
    • 风同学
      自产的用于职工福利不是视同销售吗
    • 陈老师
      按规定用于职工福利是视同销售的
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 其他人都在看
  • 视同销售会计分录怎么写

    视同销售会计分录怎么写?视同销售和一般销售在做账的时候差别不大,都需要确认税费和成本,具体做账方式如下:借: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2020-09-11 16:03:23
  • 视同销售会计分录怎么记

    视同销售会计分录怎么记?视同销售和一般销售在做账的时候差别不大,都需要确认税费和成本,具体做账方式如下:借: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2020-09-07 14:17:26
  • 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是哪些

    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是哪些?视同销售行为,全称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意为其不同于一般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只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

    2020-08-18 14:20:23
  • 什么是视同销售行为

    视同销售行为,全称“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意为其不同于一般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只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

    2020-06-29 15:14:04
  • 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调减、视同销售、免征增值税……征期实务用得上~

    今天关于增值税的7个热点问题,为您提个醒儿~ 问题1: 我公司于2017年购置一栋楼,因专门用作职工宿舍因此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11万元未抵扣。2019年5月该栋楼用途发生改变,由职工宿舍楼改为办公楼,该不动产净值率为80%。 那么,此前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能否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七条规定: 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即可抵扣进项税额=11*80%=8.8万元。 问题2: 我公司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本月我公司对已计提过

    2019-07-25 10:23:50
精选问答
我也要提问老师
大家都在搜
手机注册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