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不用做转出,另外还要具体无需转出明细吗?

视同销售不用做转出,另外还要具体无需转出明细

慕同学
2018-03-25 18:41:58
阅读量 275
  • 刘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通俗易懂 和蔼可亲 考点抓手 深入浅出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视同销售不用做转出,另外还要具体无需转出明细吗?我的回答如下:

    学员,您好!您的提问太过模糊,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我们作答,谢谢!


    以上是关于会计名词,视同销售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18-03-26 11:11:13
加载更多
版权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 夏同学
    外购的用于集体福利的视同销售,用不同进项税额转出
    • 费老师
      不需要视同销售的 这种需要进项转出 如果自产的发福利需要视同销售,这种不转出,但是交销项
    • 夏同学
      进项转出就是正常的纳税程序,销项减进项对吗?
    • 费老师
      不是的,进项不允许抵扣的意思
  • 丹同学
    在视同销售的情况下,进项税还需要转出吗?
    • 黄老师

      在视同销售的情况下,进项税需要转出,但要在出现退货、购进商品自用、损毁(非正常损失)、用于集体福利或赠送他人、或不应抵缴而抵缴了进项税的情况下才能做进项税转出。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或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无偿赠送给他人。  

         


      当出现退货、购进商品自用、损毁(非正常损失)、用于集体福利或赠送他人、或不应抵缴而抵缴了进项税,在这种情况下应做进项税转出。

       附: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固定资产(东北地区除外、中部6省的26个城市除外);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 其他人都在看
  • 视同销售会计分录怎么写

    视同销售会计分录怎么写?视同销售和一般销售在做账的时候差别不大,都需要确认税费和成本,具体做账方式如下:借: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2020-09-11 16:03:23
  • 视同销售会计分录怎么记

    视同销售会计分录怎么记?视同销售和一般销售在做账的时候差别不大,都需要确认税费和成本,具体做账方式如下:借: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2020-09-07 14:17:26
  • 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是哪些

    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是哪些?视同销售行为,全称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意为其不同于一般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只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

    2020-08-18 14:20:23
  • 什么是视同销售行为

    视同销售行为,全称“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意为其不同于一般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只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

    2020-06-29 15:14:04
  • 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调减、视同销售、免征增值税……征期实务用得上~

    今天关于增值税的7个热点问题,为您提个醒儿~ 问题1: 我公司于2017年购置一栋楼,因专门用作职工宿舍因此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11万元未抵扣。2019年5月该栋楼用途发生改变,由职工宿舍楼改为办公楼,该不动产净值率为80%。 那么,此前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能否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七条规定: 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即可抵扣进项税额=11*80%=8.8万元。 问题2: 我公司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本月我公司对已计提过

    2019-07-25 10:23:50
精选问答
我也要提问老师
大家都在搜
手机注册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