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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哪些是融资租赁,哪些是经营租赁
同学,你好。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在实质上是转移了资产所有权的,资产租赁期间的维修费等都由承租人承担,资产作为承租人固定资产核算。经营租赁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如果承租人发生资产的维修费啥的也需要出租人承担。对于同学问的,哪些是融资租赁,哪些是经营租赁,主要原则是判断所租赁的物品所有权是否转移。当然,考试中的融资租赁大多说的都是设备类。
加油哦~
老师 好!租赁章节,图中标粉,相应的年金现值系数表考试中会给...
老师 好!租赁章节,图二标黄处,一处和二处有什么本质上的区...
老师您好,请问个人租赁所得的界限4000是扣除税金和租金之后...
老师好,这道题的D选项 军队空置房产有租赁收入的 讲义里写的...
2020年考试,租赁这张还用学吗?...
老师好,请问最新准则那里,对这句话“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
老师 我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进一套设备,可以被当成固定资产处理...
请问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租赁是要在2020新的录播课...
本题中是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不应该是租赁期开始...
投房转换日的优先顺序,如第二张图片,董事会确定时间、租赁开始...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计入哪个科目,需要根据固定资产的用途,才好确定具体计入哪个科目核算,可能涉及的科目有: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以个人每次(月)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
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12%(或4%)。如果是以劳务或者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租赁合同在有效期限内对承租人和新的所有权人继续有效,突破了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按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之和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较低者作为资产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总资产额的比例≤30%,可按应付租金总额确认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这个要看盘亏还是盘盈哦,如果盘盈,说明资产增加了,借方的就是资产,贷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反之如果盘亏了,说明资产少了,资产在贷方。借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祝学习愉快!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上午好~如果上年为负数,取绝对值,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的绝对值。比如2018年收入为-100,2019年收入为100,即2019年收入增长率=(100+100)/100=200%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
教师回复: 可爱的同学,你好税后经营净利润=净利润+税后利息费用因为净利润是已经扣除了税后利息费用的,税后经营净利润是不考虑利息费用用的,所以将净利润加回税后利息费用才是税后经营净利润。可以参考教材P57表2-11理解。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都能健健康康!
教师回复: 勤奋的同学,你好~合同履约成本是资产类科目,类似库存商品,会发生减值,并且减值可以转回。合同履约成本简单理解为履行合同约定发生的成本,这部分之所以资本化而没有费用化,就是因为满足了资本化的条件,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应当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这三点和资产的定义趋同,发生的直接相关成本增加了企业资源,并且付出的成本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果不能取得合同,但一样会发生的成本,那就不是合同取得成本了,比如差旅费或尽职调查支出。所以增量成本与合同有非常直接的关联性,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销售佣金,销售佣金完全跟合同的金额挂钩,则为合同取得成本。另外容易混淆的例子是给销售经理的年度奖金,看似跟合同相关,但是年终奖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影响,即使没有合同,也可能会有年度奖金。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健健康康!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业务的包工包料合同是一种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一项销售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建筑材料销售资质,只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材料和劳务的发票开具和税务处理如下:一般而言,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建筑劳务一起按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劳务的税务处理和发票开具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其一、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超过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17%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其二,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低于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祝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