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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或与房产税合并

发布时间:2014-09-24 15:17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近日表示,该中心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正考虑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的可行性,现在全国人大正在起草房地产税立法草案,基本上也是按照这个方向在制定草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就此问题介绍说,目前我国在土地开发、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持有环节涉及太多种类的税费了。由于房地产领域税费种类偏多,因此确实有进一步合并税种的需求。
 
  倪红日表示,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征税,按照土地的面积来计税征税;房产税是对房产征税,按照房产原值进行征税。房子是建在土地上的,这两个税种一旦合并即可实现“房地合一”。
 
  据介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对于房地产税的研究已经持续十年了。她分析,由于计税依据和税基发生变化,合并后的房地产税应按照房子的市场评估值来征税。她建议,新的房地产税对所有经营性房地产都征税。对于住宅,应该只对占住宅总量约10%的豪宅征税。
 
  据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主要面向企业征收。财政部公布的“2014年上半年税收收入情况分析”显示,今年上半年房产税完成959.01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061.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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