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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这一改革目标,在我国,明确提出已有近20年的时间,但时至今日却一直未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上海财经大学税收系主任、博导朱为群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其中很大的原因是没有明确个税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
说起个税改革,每一年都是两会热议,稍有一点消息都能成为舆论焦点。只是,每一次激辩过后,都是提高起征点了事,2006到2011年这五年间,全国人大三次提高了起征点,但是“建立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个说法,从1996年就提出了,到十八届五中全会用的词都还是“逐步建立”,也就是说,20年了都没建立起来。可以说,个税改革怀胎20年,每次都群情激奋地以为要临盆了,公众激动一轮,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大家之所以那么热切地想要个税改革有个结果,主要是目前的税制太坑工薪阶层。我国现在的个税制度是分类征收,累进税本来是为了公平调节收入分配的,由于工薪税征收比较简单就成为了主要税源。问题是现在赚得最多的人收入来源根本就不是工资啊,但财产税不仅税率低还难收,富人又有很多避税手段,最后所谓工薪阶层就成了赚得不多但交税最多的夹心饼,追求公平累进税制到最后变成了“劫贫济富”。
况且,分类征收还是“认钱不认人”的,管你有没有家庭负担、赡养义务重不重、教育支出多少、房贷按揭多少……根本就没抵扣这回事,收入达到了某个层级就要按相应的税率来纳税。这从本质上来讲就很不公平,但由于以前在独生子女政策之下还不至于太明显,现在二孩已经全面放开了,普遍的社会家庭构成会有很大改变,本来的独生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还有可能要养父母生的弟妹,家庭负担、赡养和教育支出都会呈数级增长,尤其是双独工薪阶层家庭,面临的简直是一个窒息式的场景。而所谓综合计征,说白了就是将个税制度变为按家庭征税,会根据家庭状况给予各种优惠和税率调整。例如,有没有孩子或有多少个孩子,教育支出多少,需要赡养几个老人。
如果说以往关于个税改革是理念之争,在二孩放开之后,这就是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随着经济增长与文明程度的提升,生育率下降是个不可避免的问题,所以日后的生育限制是必然会逐步走向放开的,因此,个税制度的改革就显得更为重要。
关于个税制度要怎么改,学界也有不同建议,最多的观点是按家庭征税也就是以家庭为单位考虑各种情况进行抵扣来消弭不公,而比较大胆的提法是实行税收中征收成本也低、只有一种税种而且税率单一的单一税。不过,讨论来讨论去,声音还是停留在学界和公众舆论之中,官方要么说按家庭征税有技术困难,要么说单一税缺乏社会土壤,反正20年来每一任财政部长都说个税制度在向综合计征靠近,靠近了20年也还是没有多近。
二孩放开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显现且不断扩大,个税制度再不改革,时间就等不起了。之前蹉跎了20年,现在基本状况已经改变,个税改革时间表不能一直不知所终,还是乘着供给侧改革的东风赶紧飘上日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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