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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计算公式
1.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方法:
(1)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小于4000元)-费用800元
=每次收入额(大于4000元)×(1-20%)
(2)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并入综合所得,四项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方法:
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为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表为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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