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想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除了掌握专业知识和答题技巧之外,还可以关注高顿网校的精品网课,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知识,高顿网校祝各位考生考试大捷!进入直播>>
  【内容导航】:
  1.纵向垄断协议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第二单元垄断协议的内容。
  【知识点】:纵向垄断协议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案例】甲(生产商)在销售商品给乙(销售商)时,对乙将商品转售给丙的价格进行“固定”(如单价为250元)。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案例】甲(生产商)在销售商品给乙(销售商)时,对乙将商品转售给丙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如单价不得低于250元)。
  【解释】《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的是价格纵向垄断协议。此外,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还可认定其他类型的非法纵向垄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