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指什么?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指什么?
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是指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1、征税主体:
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2、纳税主体:
就是通常所称的纳税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
税收法律关系概念与特点:
概念:
1.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包括: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征税机关与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相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税收权限划分法律关系;国际税收权益分配法律关系;税收救济法律关系等。
特点: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享有较多的权利;纳税人承担较多的义务)。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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