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管理都包括哪些内容?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有哪些内容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有:
1.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两税同时缴纳。同时缴纳是指在缴纳两税时,应当在两税同一缴纳地点、同一缴纳期限内,一并缴纳对应的城建税。
2.采用委托代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预缴、补缴等方式缴纳两税的,应当同时缴纳城建税。
前款所述代扣代缴,不含因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代扣代缴增值税情形。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以下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
2.属于附加税;
3.具有受益税性质,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4.征收范围较广。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其他地区。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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