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要如何计算呢?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以下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
2.属于附加税;
3.具有受益税性质,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4.征收范围较广。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其他地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城建税计税依据=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免抵税额-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留抵退税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纳税人依照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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