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基本规定有哪些呢?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基本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基本规定有:
1.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2)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2.成本
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1)销货成本包括销售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的成本。
(2)成本应与收入相匹配: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的同时,应确认视同销售成本。
3.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4.税金
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5.损失
(1)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2)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3)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6.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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