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高新"税务风险(六)

  高顿网校小编友情提示:由于监管趋严,“假高新”税务风险终将持续暴露,通过财务造假拼凑的“假高新”企业,将面临着各种情形的税务风险。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启动第二批重点检查,企业、认定机构、评审专家及中介机构被纳入重点检查的对象。监管不断趋于严格,“假高 新”税务风险终将持续暴露,通过财务造假拼凑的“假高新”企业,将面临着各种情形的税务风险。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攫取巨额税收利益,热衷于搞 “假高新”,置税务风险而不顾。2009年,审计署抽查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116户企业,竟有85户不符合条件,占比高达73%。自从审计署 2009年公布高新技术企业抽查结果后,财政部、科技部、审计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等监管部门不断加强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检查力度,一大批“假高新”露出真面 目。“伪高新”的违法行为一旦东窗事发,不但要补缴巨额税款,日后也将无法享受税收优惠,这对企业而言无疑面临着双重打击。(7月30日讯)
 
  研发费用低于规定标准的,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研 发费用不得低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即: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 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而有些企业取得的知识产权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很少使用,不具备高新认定管理办法所要求的“核 心性”。在实务中,很多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与主业关联性不大,有些企业取得的知识产权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很少使用,不具备高新认定管理办法所要求的“核心 性”,单从数量上来看能够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但核心知识产权与业务的关联性不足,会带来很大的风险。近期发生一些上市公司因核心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 没有相关性而被撤销高新资格。
 
  案例:以下为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可能不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披露。2013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在《2012年度报告》中披露:由于母公司经营范围扩大,直营占比持续提高,导致收入规模增长,且研发方向规划将 进行较大调整,并经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税收评估与沟通,公司不再申请2013年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近日,经与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进行初步沟 通,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认为母公司若2013年度研发费用占总收入占比小于3%,则2013年度不能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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