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涉及内容
  (一)作用
  保障实体法实施;规范和控制行政权行使;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执法效率
  (二)税收程序法主要制度
  表明身份、回避、职能分离、听证、时限制度
  (三)税收确定程序
  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
  (四)税收征收程序
  税款征收、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五)税务稽查程序
  税务稽查的基本程序包括选案、实施、审理、执行
  1.税款征收中
  滞纳金:对欠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日征收欠缴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税款的补征和追征制度:
  ①因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②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在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追征期为3年,在特殊情况下,追征期为5年。税务机关在追征税款的同时,还要追征滞纳金。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地追征偷税、抗税的税款、滞纳金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骗取的税款。
  2.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强制执行措施: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②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等采取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注册税务师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考指南 
  考前冲刺: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        考试备考:注册税务师免费题库  网络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