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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
(二)应纳税额计算
(三)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所属章节】:
本考点属于《税法二》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内容。
【基础考点】: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1.费用扣除(定额或定率)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②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 劳务报酬具体又细分为29项不同的劳务。
3.次的规定
(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同一项目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分项、分次、分地)
4.中介人员报酬: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除另有规定者外,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
喜洋洋四分法:先分人,再分项、再分次、后分地。
(二)应纳税额计算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200
2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30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
(三)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或: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换算系数
不含税劳务报酬税率表
级数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换算系数(%)
1未超过3360元的部分200
2超过3360元~21000元的部分20084
3超过21000元~49500元的部分30200076
4超过49500元的部分4070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