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
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中央、省驻榆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培训任务,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市辖区内持有晋中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无论是否在岗,都要参加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当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从次年开始参加。对于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但需到发证机关办理继续教育注册登记。
  二、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类
  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3.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4.营业税改增值税会计处理
  5.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企业类
  1.企业会计准则
  2.小企业会计准则
  3.企业内部控制及应用指引
  4.企业财务管理
  5.财政部新颁发的各种企业资金管理办法
  (三)行政事业类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6.财政部新颁发的各类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三、培训教材
  201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规定的教材《山西省会计人员2013年继续教育读本》的内容进行培训。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从2013年7月1日开始,至2013年9月30日结束,期间将根据培训报名情况,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望广大会计人员提前到晋中市财政局会计科报名,并参加培训。报名地点: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晋中市财政局会计科729房间,联系电话:3026373。培训地点:晋中市财政局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培训形式
  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晋中市会计学会组织,按照行政事业和企业不同性质实行分类培训,采取现场集中培训的形式开展培训。
  六、培训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对会计人员知识与技能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完善其知识结构,提高其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教育。参加继续教育既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又是会计人员的义务。各单位、部门要支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保证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各单位、部门会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财政局办理继续教育注册登记的,逾期市财政局将不再予以受理。
 
  晋中市财政局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