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云南财政积极筹资4.5亿元 全力推进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省政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按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财政部门按照省、州(市)、县(市、区)5:3:2的比例,对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的微型企业,给予每户3万元补助资金。今年,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4.5亿元,专项用于兑现2014年培育微型企业补助,将惠及全省3万户微型企业。
  目前,省财政厅已将*9批补助资金2.25亿元预拨各州(市),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兑现资金,切实把省政府发展微型企业的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