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力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与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联动机制。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提高到17元/亩,每亩比上年增加5元。至2014年6月底,共下达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省级以上财政补偿资金7.2亿元。二是着力支持开展造林绿化。至6月底,省级财政共下达“四绿工程”专项补助资金5.2亿元,重点支持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两侧以及沿路、沿江、沿海、环城范围内的一重山等重点区位的补植、改造和提升工程建设。三是着力支持林下经济发展。至6月底,省级财政已下达林下经济专项补助资金5000万元,支持各市、县因地制宜利用天然林资源发展林蜂、林菌、林药、林花等林下经济。四是着力支持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省级财政安排1.5亿元,支持全省完成15万亩生物防火林带年度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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