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大学生村干部补贴的通知》,明确自2014年8月起,我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大专生每月2000元、本科生每月2200元、研究生每月2600元,分别较提标前增加500元、400元、400元。民族地区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00元,对年底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增发1个月补贴。
  本次调标是继2011年以来我省再次调整大学生村干部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的提高,将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大学生村干部队伍稳定,也将鼓励更多的大学生拓宽就业渠道,投身实践,推动我省基层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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