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停收和免收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停收和免收22项国家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地方收入,其中:停收征(土)地管理费等5项;免收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17项,免收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此项政策的出台,预计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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