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通用货物零星小额采购时间长、价格高、质量差等问题,2014年四川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明确从9月1日起,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经常性、零星小额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年累计单项采购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通用货物,均实行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场直购,取消协议供货。与以往相比,新的采购政策有三大亮点:一是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原来的招供货商转变为招商品,变有限竞争为充分竞争。二是采购全过程纳入电子交易平台。实现采购单位申报计划到实施采购行为全程电子留痕,简化了采购程序,缩短了采购时间,并将结果在网上和单位内部公示,广泛接受监督。三是优化资金支付方式。鼓励使用公务卡结算,明确了采购人履约责任,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优化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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