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及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要求,近日,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我省公办中职学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按照“纳入预算,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逐步达标;合理增长,统筹兼顾”的基本思路,从2015年起全面建立公办中职学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实行财政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后,财政部门对公办中职学校经费改按学生人数和生均拨款标准安排,实际水平明显提高,对促进我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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