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科学界定了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明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安徽日报今日对此进行解读。
2014年,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开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扩大实施范围,加快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进程。 到“十二五”末,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加快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建立和完善。
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制机制取得明显突破,社会组织发育良好,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