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安徽省财政推出四大举措,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
  一是狠抓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各地严格执行省政府48号文件和政府性债务审批管理、土地储备融资管理、债务信息统计、融资平台名录管理等相关配套办法,进一步促进政府性债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研究制定安徽省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办法、省对市县政府性债务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的体制机制。
  二是试编政府性债务收入计划。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编制;审慎稳妥,规模控制;真实可靠,收支平衡;统筹借还,防范风险”的原则,组织编制全省政府性债务年度收入计划。未纳入计划的举债项目,不予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增强了债务审批管理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三是认真执行举债审批管理制度。实施债务审批卡制度。规范土地储备融资管理,与国土、人行、银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审核,为通过审核的市县(区)发放了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控制卡。严禁地方政府采取BT(BOT)等方式高成本举债融资,着力降低融资成本。将378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纳入名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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