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工伤保险基金征收的调控作用,促进工伤预防,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征求市财政委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我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于2013年12月出台了《深圳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3〕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实际及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在原有二、三类行业浮动费率的基础上,将一类行业也纳入浮动费率范围,浮动范围与二、三类行业相同,为上、下各两档。《管理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必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