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功能,扶持我国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同时减少政府采购审批流程,提高效率,深圳市财政委和市卫生计生委近期出台了《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医疗设备控制类进口产品目录》和《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医疗设备允许类进口产品目录》。单位采购控制类进口产品目录内产品,应主动申报国内产品,直接进入政府采购平台采购,如特殊情况需要采购进口产品,要在“深圳市医疗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技术参数需求表,然后由市财政委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组织专家论证,由市财政委进行审批;单位采购允许类进口产品目录内产品,视同已取得进口产品审批表,不需要再进行审批程序,但要在“深圳市医疗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信息,由市财政委和市卫生计生委对采购预算的合理性、采购需求的倾向性进行把关后再进入政府采购平台采购;单位采购未纳入目录的进口医疗设备时,要在“深圳市医疗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然后由市财政委和市卫生计生委在联合组成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通过网上进行论证,由市财政委进行审批。审批管理体现了目录清单、电子化操作、第三方专家和一体化论证的特点,保障了审核科学性,提高了审核效率,避免了原先专家审核流于形式、存在随意性和前后不一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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