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报销行为、提高单位财务人员素质,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凤县财政局制定了《凤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县“三公经费”公开办法》等制度,经凤县政府2014年7月17日专题会议研究通过,自印发之日实施。《凤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公务接待应当按照凤县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做到既大方得体,又节省开支,对接待的范围、标准、结算方式、监督检查等都提出了相关要求;《凤县“三公经费”公开办法》对“三公”经费公开的责任主体、范围、内容以及形式、时间作出了明确要求,公开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三公”经费的透明度,让广大群众更明白、更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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