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厦门市地税局有关部门核实确认,两位刮中20万元“刮奖通用机打发票”中奖企业代表及中奖个人——厦门健秀镜业有限公司及何先生分别赶往厦门集美区地税局杏林办税服务厅和厦门思明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领取中奖奖金。
 
  其中,中奖个人何先生当场缴纳了20%偶然所得税,中奖企业则通过转账方式将奖金支付到中奖公司账上。厦门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中奖企业该笔奖金应计入企业当期收入,申报企业所得税。中奖后若对经办人员进行奖励,则该奖励金应计入获得奖励金个人的当期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从2013年6月开始,厦门市地税局便在全市餐饮娱乐业推广“刮奖通用机打发票”,截止至今年6月,一共有15307户商家使用该票,今年1~6月累计开票金额26.0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8.97亿元,增长2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