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年,吉林市地税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吉林市地税局编制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及附件等内容。该报告反映了吉林市地税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门户网站(http://jl.jlds.gov.cn/)和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地税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1号803室 邮编:132001 电话:0432-62453259。
  一、基本工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密切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关系、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和基层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措施,明确责任。
  二是完善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我局始终围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吉林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制度》、《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吉林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制度》和省地税局相关通知精神,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职责、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对各县(市)区局目标管理进行量化考核,有效加大了推行力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做好公开载体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我局把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和吉林市地税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一年来,我局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维护两个载体建设,保证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从不同途径满足了群众的需求.我们还对各基层单位明确提出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管理的要求。通过不断完善载体建设,我局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有了较大提高,确保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积极参加培训活动,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业务素质。我局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各部门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公开的数量。2011年,我局公开信息总数为390条。
  二)公开的内容。在2011年公开的390条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为216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55.4%;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为2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0.55%;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为0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为1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0.25%;其他类信息分别为171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43.8%。
  三)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主要依托吉林市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吉林市地税局门户网进行公开。2011年,在两个网站公开信息数量为219条。此外,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如:手机短信平台、新闻媒体、12366咨询服务电话、各基层单位的办税服务厅。
  四)公开的及时性。2011年,我局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和吉林市地税局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总数为219条,这些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未超过20个工作日,向公共查阅点报送32条,均未超过3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年,吉林市地税局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年,吉林市地税局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年,吉林市地税局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规范有序运行,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性需加强,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优化。2012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以纳税人和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纳税服务。
  (一)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的认识。通过学习相关政策精神,学习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先进做法,以保证公开信息内容和数量,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继续深入贯彻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规范公开行为。
  (三)拓展公开载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通过完善公开的各种平台,加大公开信息力度,提高公众对地税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为社会各界监督,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
  小编温馨赠言:你既然认准了这条路,又何必在意要走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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