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号上午,由梅河口市妇联、梅河口市委宣传部、梅河口市电视台联合组办的梅河口市2014年度寻找“最美家庭”总结表彰大会在文化体育中心召开。会上,对全市入选的126户家庭中涌现出的30户“最美家庭”予以表彰。海龙中心分局副局长张艳华同志的家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
  在家庭中,张艳华面对患胃癌的婆婆、患胰腺癌的公公,选择了坚强面对,负担全部医疗费用。公婆去世后,对未成年的小姑小叔及因心梗过世的小叔撇下的妻女不离不弃,用柔弱之躯担负起了所有的家庭重任,彰显了一名普通女性的巾帼之美。也展示了一个普通家庭的和谐之美。
  在工作中,张艳华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曾被吉林省税务局授予全省税务系统“青年标兵”称号,通化市税务局、共青团通化市委员会授予“学、比、争”“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多次被评为梅河口市财税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梅河口市第七届人大代表,“人大风采”专栏专访了张艳华为纳税人排忧解难、一站服务的事迹。她的努力,让她收获了幸福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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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古太宗(窝阔台)五年(1233年),梅河口属咸平府南境。梅河口主要居民为女真人,属辽阳行省开原路斡盘千户所(治所在今辉南县境内辉发城)。
  明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灭元,将女真分为建州、海西、野人三大部,设置卫所管辖。梅河口属奴儿干都司海西女真渚冬河卫地。明末,海西女真形成哈达、叶赫、辉发、乌拉4个部落集团。梅河口属辉发(今辉南辉发城)、哈达(达卫城即海龙)两部。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努尔哈赤灭辉发部,梅河口归属建州女真努尔哈赤部。
  文章来源:吉林省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