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地税局,采取四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
  2014年以来,长寿区地税局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总开关”,把反腐倡廉与税收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为地税干部职工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意识。3月份,区局建立常态学习机制,实行星期一中心组学习、星期五政治学习、日常网络自学的“三点一线”学习机制,班子集中专题学习超过36小时。通过学习,区局党组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党所面临的四大挑战、四种危险以及四风问题,清醒认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现实紧迫性,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责抓分工。年初,及时调整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细化党组班子、*9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职责,认真制定《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责任制的通知》,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是*9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和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三是进一步落实责任抓考核。对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考评,并把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进行挂钩,增强了分管领导和各科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从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严格的考评手段成为区局与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有效倒逼机制。
  四是进一步细化措施提高履行能力。在制度上,区局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执法禁贪、服务禁懒、管理禁散,组织干部职工严格学习廉洁从税的相关规定,规范干部执法行为。在作风上,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八严禁”、“十二不准”,坚持抓早抓小,盯住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干部廉洁自律,严肃查处违规行为。6月,我局召开党组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区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泽利代表区局党组,与参会的局党组班子成员、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压力,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主体责任内容。同时扩展至全局范围内的廉政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的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各科室、各税务所、办税厅、稽查局负责人与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廉政谈话自上而下,不留死角,确保全员参与,在全局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
  文章来源:长寿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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