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地税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打造“阳光政务”。
  突出热点,细化政务公开内容。坚持将纳税人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税收优惠政策,*7出台的各项规范性文件,纳税服务内容,税收核定,减免标准及程序,发票管理等有关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全面公开办事程序、依据、时限和结果。
  突出重点,优化政务公开载体。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作用。把对外政务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办税服务厅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当中,综合发挥办税宣传板报、电子显示屏、纳税辅导窗口、税收宣传资料摆放架等载体的功能,重点面向纳税人及时全面公开所有涉税信息。
  注重审核,保障政务公开质量。凡上报的各类信息,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报办公室审核,再报分管领导亲自审阅,提出修改意见才可签发。各类信息紧紧围绕税收工作这个中心,切实把握地税工作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做到“快、实、新”。
  注重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实效。在局机关和各基层所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定期、不定期走访纳税人、召开税企座谈会,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批评和意见,发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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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5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在长春成立吉合区党委。同时成立吉合区行政委员会,主任委员周保中。辖区包括吉林、合江以及松江之珠河以东地区。这是吉林省建立的*9个省级人民政权。同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撤销吉合区党政军机构,成立中共吉林省工作委员会。同年12月27日至30日,在永吉县岔路河镇召开吉林省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55人,列席代表9人。
  文章来源:吉林省通化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