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苏州市国税局测算数据显示,伴随着暂免征税范围的扩大,该市新增受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达21121户,预计全年可减免增值税1.5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