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江苏33户电信企业“营改增”
  从本月起,电信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记者昨天从市税务部门了解到,我市共有33户电信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根据去年相关数据计算,预计将涉及今年营业税1.3亿元。
  2012年10月,我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实施“营改增”试点。据市国税部门统计,试点以来截至今年5月末,全市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数共15418户,累计入库“营改增”增值税10.52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2720户,累计入库3.88亿元;现代服务业12698户,累计入库6.64亿元。累计减轻纳税人负担超过10亿元。
  在开展电信业“营改增”的工作过程中,国地税部门协同配合,逐户排查管辖企业,筛选出属于“营改增”范围的企业,积极做好调查核实,同时做好业务培训、税控设备发行、发票印制发售等准备工作,确保纳税人能正常开具增值税发票,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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