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阿左旗国税局多举措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2014年,国家先后出台了 财税[2014]34号  和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政策扩围:对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范围由原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调整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切实提高小微企业惠及面,近期阿左旗国税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一是组织成立了由旗局“一把手”负责的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安排部署;二是印制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问答手册,举办业务培训班,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辅导小微企业申报软件的填写;三是对符合规定可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通过短信、微信提醒企业,让纳税人及早了解所享受优惠政策项目;四是积极提取、筛选有效数据,与管辖企业一一核对,做到心中有数;五是跟踪问效,加强后续管理。由分管局长带队,对所辖5个分局、所开展小微企业执行优惠政策情况跟踪问效,要求自10月征期起小微企业受惠面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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