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分享中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的知识,了解标底及投标限价、投标文件澄清等内容。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的知识专业性较强,大家在学习的时候要注意理解相关概念,结合题目思考。
中级经济师建筑考点_标底及投标限价

  第六章:建设工程招投标

  【考点】标底及投标限价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
  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如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考点】投标文件澄清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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